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因擅入祁连山保护区非法猎杀马麝 两名被告被判刑十年

新华社兰州12月3日电(记者王博)因擅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杀6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麝,杨某某等二人被甘肃省祁连山林区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法定时限内二被告未提出上诉,判决于3日正式生效。

  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1月初至2019年1月中旬,被告人杨某某等二人私自进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取布设钢丝扣等方式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马麝6只。经宁夏绿森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非法猎杀的野生动物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麝。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判决,二被告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8万元,上缴国库;判决生效十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马麝栖息在海拔2500米至5000米的针叶林和高山灌丛里,分布于中国、印度、尼泊尔等国家。在国内,马麝踪迹分布在青海、甘肃、西藏、四川西部等高海拔地区。野生马麝种群处于濒危状态,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