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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11月18日电(记者陈晨)陕西省纪委监委18日发布通报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冯振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冯振东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串供、伪造、转移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通报还显示,冯振东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冯振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摒弃责任担当,践踏党纪国法,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肆无忌惮、不知敬畏,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冯振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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