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华社海口11月11日电(记者刘邓)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琼海市王绍鼎等2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7罪,数罪并罚,判处“黑老大”王绍鼎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其他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到1年3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王绍鼎混迹于社会,结交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通过约架、耍横树立恶名。2009年,王绍鼎在琼海市嘉积镇经营鼎盛美食城,将美食城作为前期豢养组织成员和组织聚会的主要场所。经过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现有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王绍鼎通过拉票、贿选等手段两次当上琼海市嘉积镇里邦村委会主任,控制基层组织。王绍鼎以亲属、同学等关系为纽带,拉拢该村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和帮凶,打着里邦村委会主任的“旗号”,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大肆强揽里邦、泮水地区的工程项目。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9386287.2元,其中对洋浦华盛物流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强迫交易所得利润为4191657.2元,敲诈勒索他人非法获利211000元,控制里邦、泮水地区砂石、水泥供应等工程非法获利4983630元。
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在琼海市里邦、泮水地区有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后果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