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广东省云浮市委原常委、云安区委原书记、云浮新区党工委原书记 梁海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云浮市委原常委、云安区委原书记、云浮新区党工委原书记梁海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海卫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纪律意识淡漠,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经商办企业,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私欲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海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海卫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梁海卫简历

  梁海卫,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广东东莞人,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7月任东莞市常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年7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1年11月任云浮市委常委

  2012年1月任云浮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5年6月任云浮市委常委、云浮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6月任云浮市委常委、云安区委书记、云浮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9年3月至4月,先后被免去云浮市委常委、云安区委书记、云浮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

  (广东省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