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受贿案一审宣判

 26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受贿案,对被告人靳绥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靳绥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底至2018年春节,被告人靳绥东利用担任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安阳市委书记,河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提高建筑项目容积率、项目用地、贷款审批、职务晋升、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4.375243万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靳绥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靳绥东具有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