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辽宁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魏跃晖受贿及滥用职权被判刑15年

新华社沈阳8月13日电(记者范春生)从科员到副厅长,长期把职权当成捞钱的工具,所涉103笔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2万余元。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辽宁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跃晖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魏跃晖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魏跃晖今年55岁,自1983年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在辽宁省财政厅工作。从预算处科员做起,干到副处长、处长,直至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7年,其违法犯罪问题浮出水面,被采取强制措施。

  经审理查明,魏跃晖在担任辽宁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2万余元。此外,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农产品加工项目补贴资金1.65亿余元被骗,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跃晖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一审宣判后,魏跃晖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