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高振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高振宇简历
高振宇,男,回族,1958年7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6.08-1978.11 隆德县温堡公社下乡知青
1978.11-1982.01 解放军61师炮团战士、文书
1982.01-1985.06 固原行署司法处工作
1985.06-1987.08 中央民族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8-1990.09 固原行署司法处办公室副主任
1990.09-1992.02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2.02-1995.07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5.07-1998.12 《检察日报》驻宁记者站站长
1998.12-2002.04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2002.04-2004.02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2004.02-2004.04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筹备组组长
2004.04-2007.08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7.08-2009.01 中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08.04-2008.09挂职任公安部26局副局长)
2009.01-2014.03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
2014.03-2017.01 自治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7.01-2017.02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自治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7.02-2018.01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8.01- 自治区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