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广东省清远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邓梁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清远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邓梁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梁波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串供、转移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民营企业主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民营企业主的娱乐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办理港澳通行证并未经批准出入境,干预干部选拔任用;贪图享乐,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邓梁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梁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邓梁波简历

邓梁波,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湖南永州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其间:1998年4月至2000年6月挂任清远英德市副市长)

2000年6月任英德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3年2月任英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年10月任清远市连南县委书记

2008年5月任清远市委常委、连南县委书记

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清远市委常委(其间:2008年7月至2011年1月兼任援疆副领队)

2011年12月任清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8月任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年1月任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18年12月被免去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职务

2019年1月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其辞去市监委主任职务

(广东省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