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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5月9日电(记者李丽静)为获取非法利益,赵某等10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暴力收车。近日,这10人因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罪被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六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刑期。
长葛市人民法院2018年11月一审开庭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赵某等10人利用网络延揽生意,对全国各地一些逾期还款车辆进行暴力收车。他们利用拖车、信号屏蔽器、GPS定位器等工具,采用盗取、控制人身自由、强行抢夺车辆钥匙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赵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强拿硬要或者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属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赵某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6名被告人为主犯,3名被告人为从犯。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处赵某等10人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金、没收作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等。
一审宣判后,赵某等9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认为,原判决量刑适当,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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