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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4月5日电(记者汪军、蒋成)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祺受贿一案近日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王祺利用其担任毕节地区行署副专员,毕节地区煤矿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毕节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5.927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王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意见。王祺作了最后陈述,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决定休庭,择期宣判。
2018年4月,王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0月,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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