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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30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付万惠(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日前经该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付万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付万惠在先后担任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锡林郭勒盟委委员、副盟长、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5月,付万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8月,付万惠因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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