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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尔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与亲属结成利益共同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揽工程、拉项目,以所谓股权转让、业务佣金等“合法形式”掩盖权钱交易实质,通过亲属从中大肆收钱敛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自身违纪违法问题,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王尔智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尔智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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