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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12月22日电(记者王成)记者从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宣判一起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高达7亿余元,19名被告人被判刑。
据查,2015年,陈某萌生了给赌博网站做代理、牟取非法利益的念头,租用广场写字楼作为犯罪地点,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两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3月,陈某经营的两家公司与某赌博网站达成协议,作为代理。此后,陈某雇佣颜某、叶某等人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雇佣10余名业务员为赌博网站发展会员,拉拢赌客到该网站赌博,从中获利。
办案法官介绍,利用网络互动性强、隐蔽性强、支付方便等特点,陈某等人组织的网络赌博参赌人数快速增长,赌博金额不断增加。经统计,仅2017年9月至12月,上述两家公司雇佣的业务员发展赌客产生的赌资流水数额累计达人民币7.38亿元。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叶某、陈某等19人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该网站担任代理、发展会员或帮助招募人员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主犯颜某、叶某等5人有期徒刑4年到3年,并处罚金,判处从犯黄某、赵某等14人有期徒刑2年至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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