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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12月9日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机关党组成员周舒涉嫌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周舒受贿1700余万元。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舒利用其担任自治区交通厅厅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及工程款支付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6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3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周舒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的证据,被告人周舒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周舒对部分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定罪、量刑及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周舒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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