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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1月7日电(记者毛一竹)广东省纪委监委7日对外通报,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珠海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李泽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泽中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广东省纪委监委认为,李泽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私欲膨胀、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泽中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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