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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10月11日电 2018年10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受贿一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三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三运利用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及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银行、工程承揽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85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三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三运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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