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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9月13日电(记者孙亮全、胡靖国)山西闻喜“盗墓黑帮”的保护伞,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涉黑案近日二审宣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景益民等4人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起至2016年,被告人景益民在任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为盗墓团伙、特别是黑社会骨干分子张成俊等人提供保护,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安吉、李晓东在值班巡逻时有意绕开盗墓地点,为实施犯罪提供保护。张成俊伙同被告人李福学、任清河等7人先后共同或分别结伙在闻喜县境内的国家级古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和周边盗掘古墓葬26起,盗得青铜器等文物100余件。
被告人景益民在为张成俊等人盗墓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同时,组织盗掘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古墓葬11次13处,将所盗文物直接贩卖。另外景益民还包庇黑社会组织的组织者侯金亮等人开设赌场等。
今年3月26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景益民、李福学、任清河、李安吉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晓东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6年及相应财产刑。
一审宣判后,景益民等9人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山西高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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