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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9月13日电(记者陈文广、柳王敏)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周建华、王武辉、周海星等9人贩卖、运输毒品、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2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他7人被判处相应刑罚。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周建华、王武辉等9名被告人2016年至2017年间,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的管理规定,单独或结伙先后7次贩卖、运输毒品牟利,涉毒总量达52359.8克,非法牟利60余万元。在抓捕过程中被公安机关缴获毒品16114.14克。另外,被告人王武辉在KTV喝酒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将他人打伤致轻伤二级。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对主犯周建华、王武辉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本案其他7名被告人根据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5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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