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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日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重庆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当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重庆市首例校园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彭某刚等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据警方侦查查明,2017年12月,受害人小张因要做微商创业,与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按照约定,小张借款3000元,在一个月内还清。可签订合同后,小张实际只拿到2000元,对方以30%周息和100元手续费扣除1000元。可仅过了4天,对方就要求小张还清贷款,还以“不按时还款,就轰炸通讯录,把名声搞臭”等方式要挟小张。
出于害怕,小张同意还款,但手里现金不够。对方又提出“借新债还旧债”,让小张从另外贷款公司借款偿还债务。在对方介绍下,小张陆续找了多家公司贷款抵债,最后小张债务不断垒高,已无力偿还,只有报警求助。
2018年4月,经过仔细侦查,公安机关陆续抓获相关嫌疑人。5月30日,在依法审查证据之后,重庆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该案15名犯罪嫌疑人。
检方称,经依法审查查明,彭某刚、张某媛、刘某等人聚集在湖南某市,以经营的科技公司为幌子,主要针对高校学生等进行网络贷款。该团伙以经营金融、科技公司为幌子,通过各种网贷、微贷平台及校园贴吧、兼职群投放广告等方式,吸引有需求的大学生前来借款。
在签约时,犯罪嫌疑人先通过诱骗借款人签订一系列看似“正规”的合同,掌握受害人个人信息,然后再以收取周息、手续费等从应发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被害人实际只能领取约定贷款金额的70%。该团伙随后再逼迫被害人以“拆东墙补西墙”方式垒高债务,并采取曝光隐私、诋毁名誉等软暴力威胁手段催收借款,非法获取巨额钱财。全国有数十名大学生上当受骗,部分大学生被害人还因压力过大导致休学、住院。
在严格审查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后,重庆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案彭某刚等首批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记者 刘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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