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华社沈阳8月26日电(记者范春生)备受关注的辽代“杨公墓志”一套墓碑被倒卖案终于有了结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认定以张国军为首的4名团伙人员犯倒卖文物等罪,终审判处张国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另3人均判处缓刑,也均各并处罚金。
2014年12月6日,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农民张国军在同乡孟凡华、李振和的帮助下,将一套(两块)辽代墓碑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内蒙古人罗成海(另案处理)。张国军非法获利2万余元,孟凡华非法获利6000余元,李振和非法获利2000余元。数日后,同为朝阳市农民的邵桂才将罗成海存放于他人家中的该墓碑取回,放于自家。
经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鉴定确认,该墓碑为“杨公墓志”一套,辽代一级出土文物,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2017年11月21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国军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认定被告人孟凡华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认定被告人李振和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认定被告人邵桂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法没收在案扣押的辽代“杨公墓志”墓碑一套,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孟凡华提起上诉。辽宁高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