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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法采砂人员通风报信 淮南河道管理局原副局长受审

身为河道管理局领导,多次为未取得采砂许可证、常年在淮河水域禁采区非法采砂人员通风报信,导致非法采砂的犯罪行为没有受到打击。今天(21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淮南市河道管理局原副局长汪琳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淮南市河道管理局原副局长汪琳在安徽省、淮南市两级管理部门组织的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利用其掌握的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信息,为未取得采砂许可证、常年在淮河水域潘集区段禁采区非法采砂的个体经营户汪传高通风报信,致使汪传高在2017年三次行动中,没有被打击处理过。2018年4月,在淮南市组织的扫黑除恶行动中,汪琳再次将行动信息透露给汪传高。汪传高每次接到汪琳的信息后,都通过拆除采砂设备、隐蔽采砂船等方式逃避检查,全部躲过了打击处理。

  公诉机关还指控,汪琳在担任淮南市河道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行政处罚、介绍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汪传高10万元,收受其他管理对象现金和购物卡5.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汪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身为查处非法采砂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通风报信,使其逃避处罚,依法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期作出判决。(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刘福忠 李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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