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7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部门严厉查处民警协警涉黑涉恶问题,目前已有3名民警、2名协警被处理。今后3年,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将进一步加强。
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内蒙古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组组长杨文忠说,查处民警涉黑涉恶问题是推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警的政治要求,也是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纯洁公安队伍的重要内容。
截至目前,内蒙古已处理为在押的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民警1人,处理涉黑涉恶的民警2名、协警2名。其中,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看守所1名民警为“武新二号”涉黑案在押人员通风报信被双开;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奋斗派出所民警丛起龙、王鹏,协警周永亮涉嫌敲诈勒索,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内蒙古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协警姚恒涉嫌故意伤害,已被批捕。
杨文忠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防严查公安机关及民警在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担当不够的问题,严查公安民警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查处公安民警收受黑恶势力贿赂、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以及通风报信等问题。
据介绍,今后3年,内蒙古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组将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点,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提供保障。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