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00元,一年多后,借款累计债务高达100多万元......”近日,经过近2个月的摸排调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新郑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的“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并抓获团伙成员27名。
2016年10月,新郑市民赵某刚参加工作,因同学结婚,需要随份子钱,不想向父母要钱,便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00元。按照对方的要求,赵某上传了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放款人让他打了1200元的欠条,扣除周利息200元,对方在网上付给他现金1000元。为了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风险,他又给网上的中间担保人打了1000元的欠条。如果按照约定还款1200元,两张欠条同时作废,如果逾期不还就变成了贷款2200元。然而一周的时间还没到,放贷人就说,如果手头紧张,可以先不急还钱,可以“以贷养贷”,即贷款1420,还旧账1200,外加利息220元,这时赵先生欠条上的欠款增加到2420元,同样还有一张欠款为2420元的中间担保人欠条。于是,一周一张欠条叠加,一个月的时间,赵某就欠了20万元,一年半的时间欠了190万元。前期赵某通过向亲戚朋友借钱,还了130万元,后期赵某实在没办法还款,放款人就把赵某的照片PS成不好的画面,发给赵某的家人亲戚朋友。在2017年12月19日,放款人来到赵某家中,说余下的60万元以房子、车子抵押。在车子房子抵押后,赵某欲跳楼轻生,幸好被父母及时拦下,之后他们就拨打110报警。
新郑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通过研判分析,确定这是一起新型的“套路贷”诈骗案件。经过侦查员一个月的调查摸排,一个以安徽省青阳县籍青年马某、江某、丁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3月9日,新郑市公安局先期侦查组抵达安徽省青阳县,摸排该犯罪团伙的窝点。3月22日,在确认摸清该团伙的行动轨迹后,新郑市公安局在安徽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一举捣毁该犯罪团伙,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目前,确认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已达1000多人,涉及新疆、内蒙古、广东、广西、青海、甘肃,河南、安徽等30个地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河南台记者谷艳敏)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