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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车闯杆偷逃过路费22075元 一司机涉嫌盗窃罪被诉

原标题:跟车闯杆271次 偷逃过路费22075元

  一司机涉嫌盗窃罪被公诉

  为偷逃过路费,两年内跟车闯杆271次。男子崔某因涉嫌盗窃罪,日前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并按最远端驶入补缴通行费。

  据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崔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管高速公路上行驶期间,采取跟车闯杆的方式,在京藏高速清河收费站进京出口等地,连续闯杆271次,偷逃过路费共计22075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崔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是其父亲所有,但平日都由崔某实际使用。崔某第一次以这种方式偷逃过路费是在2013年6月28日。起初,他只是抱着侥幸心理,但没想到第一次就顺利通过收费站点。之后,他的跟车技术更加“娴熟”,前面的车缴费,抬杆未落的时候,崔某就开车紧跟前车迅速通过。

  依据北京市公路条例第44条规定,对不能提供通行卡的车辆,按照最远端驶入站到本站的距离收取通行费,最后被告人崔某按所行驶路段全程足额补缴了通行费。

  不仅如此,崔某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此案已移送至海淀法院,等待被告人崔某的是法律的审判。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张蕊、闫国坤认为,跟车闯杆不仅破坏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营运秩序,也对前车及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检察机关也对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在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查处。(记者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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