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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等2人被处分

新华社太原4月27日电(记者 孙亮全、胡靖国)记者27日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山西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等2人被处分。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张亥生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送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亥生同志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高栋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张高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处理私人费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高栋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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