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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构成犯罪将追究刑责

 新华社兰州4月11日电(记者王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三部门即日起联手惩治规避和抗拒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对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将追究被执行人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已启动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专项集中行动,对拒不执行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判处刑罚,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甘肃省法院等三部门公告称,凡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2018年4月30日前主动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逾期未履行并具有拒绝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隐匿、转移、毁损、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人为设置障碍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会同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网络查控、住所搜查、强制审计、联合惩戒、上网追逃等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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