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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兰州2月25日电(记者 王博)记者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原副书记雷志强(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已于日前由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雷志强利用其担任天水市副市长、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且有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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