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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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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杨家才立案侦查

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于子茹) 记者今天从最高检获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银监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杨家才简历

  杨家才,男,1961年出生于湖北,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

  1980.09-1988.12 湖北省钟祥县粮食局干部、县政府财金办、政府办科长

  1988.12-1990.03 中国人民银行钟祥县支行总稽核

  1990.03-1997.06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人事处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7.06-2001.04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副行长、武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1.04-2003.07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3.07-2005.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筹备组成员,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5.06-2007.0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1-2012.0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

  2012.09-2013.0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2013.0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

  (简历摘自中国银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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