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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罗宇凡)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中石化集团原党组书记、总经理苏树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苏树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打探巡视消息,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提拔身边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目的,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无视组织原则,肆无忌惮地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安排有关单位公款支付个人费用,公款接待亲友旅游,公车私用,利用职务影响帮助亲属低价购房。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苏树林身为中央委员,完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私欲膨胀,胆大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破坏了相关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苏树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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