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海南宣判一起特大跨省制毒案 5名主犯均获重刑

新华社海口6月26日电(记者夏冠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6日公开宣判了一起横跨广东、河南、江西三省的特大制毒案,5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据了解,案件现场缴获毒品及制毒原料多达4.7吨。这是海南建省以来法院审理的最大一宗涉毒案。

  法院审理查明,谢某锋、田某健等13名被告人均为广东、江西、吉林等三地农民或无业人员。2015年7月初,谢某锋伙同田某健密谋共同出资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而后安排谢某平寻找制造毒品场所。谢某平通过卢某斌、肖某、叶某庆及叶某平(另案处理)等人在江西省遂川县大汾镇文溪村的山沟内寻找到制毒场所。随后,谢某锋、田某健、巫某飞、马某椅四人共出资人民币249万元购买制毒原料羟亚胺准备制造毒品。

  2015年7月11日,巫某飞驾车接应制毒师傅,把从河南新乡购买的制毒原料运至制毒场所,谢某锋则通过电话遥控指挥该团伙的整个制毒活动。

  就在当日,获得线索的公安机关就对该制毒场所进行了突击搜查,当场缴获含有氯胺酮成份的咖啡色液体固体混合物、羟亚胺氨水、乙醇等毒品和制毒原料共计4.7吨。同日,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惠州市谢某锋家中搜出具有致伤力的民用气枪2支。

  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9月13日,公安机关陆续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谢某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制造毒品罪,判处田某健死刑。另三名主犯谢某平、巫某飞、马某椅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其他8名被告人被判处3年到12年不等的刑期。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