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本报讯为使胡辣汤味美、香鲜,郑州一家早餐店老板韩飞(化名)一家三口,加工胡辣汤“秘方”竟是往里面添加大烟壳!郑报融媒记者昨日获悉,经二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韩某一家三口因用罂粟加工胡辣汤,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刑罚。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康锦 李璐 朱凡
提味增香招揽客人大烟壳磨成粉加汤里
去年12月7日7时许,汉江路与人和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早餐店里,女老板范某和儿子小韩等人正张罗着卖早点,没一会儿,辖区警方和食药部门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将范某等人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
原来,就在几天前,食药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该店抽样检查,经过化验,从取样的胡辣汤内检测出了罂粟碱成分。
对此,女老板范某供认不讳。据她称,2015年,她和丈夫韩某开了这家胡辣汤店,经营胡辣汤、包子、油条等早点。2015年9月,为了提味增香以招揽更多客人,他们开始在经营的荤、素胡辣汤里添加大烟壳粉末。
“大烟壳是从老家收购的。我们在磨制胡辣汤料时把大烟壳添加进去,磨成粉末后做成汤。”范某说。
更让人诧异的是,就在食药部门的执法人员到店里取样抽查后,韩某等人依然是我行我素,继续使用添加有大烟壳的汤料熬制胡辣汤。韩某离开后,便由其儿子小韩负责在磨制胡辣汤料时添加大烟壳。
在范某等人的住处,警方从一个编织袋中发现了剩余的罂粟壳,共328.6克。
一家三口均获刑处罚金共3万元
今年2月15日,韩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3月22日,二七区检察院以韩某等3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韩某等3人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3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均起主要作用。据此,法院以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韩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涉案查扣的328.6克罂粟壳被依法收缴并予以销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