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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石门(湖南)4月19日电 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曾妍 晏耀如 今天,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杨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此案传销人员发展会员超过10000名,涉及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山东等省市区,涉案金额达6亿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6月,被告人陈某某找人制作了一个具备“SMI”(境外互联网传销网站)功能的游戏积分理财网站。2013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将该网络平台更名为EST平台(后于2015年2月更名为循环创富GP7平台),以深圳市鹰商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宝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掩护,雇用人员进行经营。该网络平台模拟股票交易模式,以“公司免费7次配送、积分只涨不跌、收益只赚不亏”为幌子,引诱他人在平台注册会员,成为公司“理财达人”,用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E”币(1E币=1美元),购买公司发行的积分“GP”,然后在平台上进行买空卖空的积分交易。该平台收取交易额10%的“服务费”,2%的账户资金管理费及服务佣金。
该平台上线运营1051天,通过设立推荐奖、对碰奖、辅导奖等传销手段,在全国各地设立“服务中心”82个,发展会员10112人,注册账户57690余个,层级达242层,涉案金额达6.08亿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某、杨某某等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较为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3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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