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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讨债不成,出租车司机高建全与同事谭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互殴过程中,高建全持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刺扎谭某胸腹部,致其死亡。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高建全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本案系因民间矛盾纠纷所引发,同时高建全存在自首情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市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高建全于2016年6月17日2时许,在本市门头沟区因索要欠款与被害人谭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互殴过程中,高建全持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刺扎谭某胸腹部,致谭某心包填塞死亡。高建全作案后在现场等候,后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高建全与被害人谭某是牌友。一审庭审中,其他两位牌友的证人证言均能证明谭某欠高建全3万多元,到案发时都没有还清,且案发当天高建全确因欠款的事儿找谭某催要。据此,法院认定本案系因债务纠纷这一民间矛盾所引发的。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高建全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本案系因民间矛盾纠纷引发,高建全作案后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故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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