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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鹿寨讯(通讯员马本现 记者何书俊)上月27日,鹿寨县人民法院对曾担任广西中渡监狱原副监狱长、广西女子监狱原调研员的廖胜金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廖胜金犯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及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亲属代退缴的赃款共计31.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廖违法所得赃款1万元,上缴国库。
经查,2002年7月至2014年10月,廖胜金在分别担任广西中渡监狱副监狱长、广西华盛集团兴渡工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西女子监狱调研员期间,受服刑人员黎某家属的请托,接受请托人宴请和送给的烟酒礼品、财物31.5万元,从而徇私舞弊,未严格履职,帮助黎某违规多计分,并违背事实和规定审批给黎某记功一次,使黎某获违规呈报并获得法院裁定减刑。廖胜金还有意放纵罪犯,帮助本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黎某违规获得广西监狱管理局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此外,廖还接受与广西华盛集团兴渡工艺有限责任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广东省东莞市某针织机械经营部业务员徐某贿赂1万元。
鹿寨法院认为,廖胜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在经济往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感谢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廖胜金身为刑罚执行机关的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违法报请减刑、暂予监外执行,致使罪犯获得减刑、暂予监外执行,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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