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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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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卫国(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卫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卫国,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卫国利用其担任中共武汉市江夏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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