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2016年11月10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受贿一案。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量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并于2000年至2013年收受上述公司投资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3.622654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量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量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李量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60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央视记者 奚丹霓 官志伟)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