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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林珑)经过浙江省玉环县检察院的持续规劝,近日,潜逃近两年的玉环县民政局原局长陈青平在家人的陪同下,携带赃款到该院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涉嫌受贿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经检察机关初步查明,陈青平在担任玉环县民政局局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主董某所办企业认定为民政福利企业提供帮助,收受董某100余万元贿赂。2014年11月,玉环县检察院对董某以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陈青平闻讯潜逃。随后,该院在初步掌握陈青平犯罪事实的前提下,以涉嫌受贿罪对他立案侦查,并开展网上通缉。陈青平先后逃往北京、内蒙古、青海、陕西等地。
与此同时,玉环县检察院一直对陈青平进行抓捕,同时多次找到陈青平家属、亲友,规劝他投案自首。今年初,陈青平通过朋友向检察机关表达了想投案自首的意愿,但因为畏罪的心态,一晃数月他依然没有来投案自首。其间,玉环县检察院反贪干警虽然通过他的家属及社会关系对他进行规劝,但都没有成功。
今年8月初,玉环县检察院反贪人员又专门赶赴杭州,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对职务犯罪定罪量刑的变化,向陈青平在杭州的直系家属再次进行法律政策宣讲,为陈青平指明出路。经努力,陈青平彻底打消了心中的疑虑,下定决心,于日前携带赃款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玉环县检察院已对陈青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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