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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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5年6月23日,王某向其母亲索要钱财,王某以割腕和打开煤气罐自杀的方式相威胁,在打开煤气瓶阀门放出煤气后,点燃香烟,导致发生火灾。经鉴定,火灾造成损失的价值为人民币6278.22元。
【法院观点】
王某作为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于打开煤气罐放气,并当场点燃香烟的行为,其主观上应当能够预见到该行为的后果。
王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判决结果】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二、什么是放火罪?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哪些情形构成放火罪?
只要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构成放火罪。
四、放火罪怎么判刑?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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