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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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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因为某些利益或者是自私的想法,去干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当这些人被捉到以后,就会进行相对应的刑事处罚,但是当事人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服,那么还可以怎样上诉了,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

  为了保障公民权益受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时候可以申诉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在实际中,对法院判决下来的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当事人该怎么申诉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问您整理介绍。

  一、谁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就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换句话说就是牵扯在案件中的自己、请的律师或是给自己在法庭上发言辩护的人,最后就是自己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

  二、什么时候提申诉?

  要想提申诉的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也应当会受理。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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