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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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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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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起公诉的条件

  摘要: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和广州刑事律师看一下相关的具体内容吧。

  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财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特别关注:对此情形,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3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特别关注: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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