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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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一、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50盘(张)以上不满100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100盘(张)以上不满200盘(张)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副(册)以上不满200副(册)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500张以上不满1000张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二、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100盘(张)以上不满500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200盘(张)以上不满1000盘(张)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200副(册)以上不满1000副(册)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1000张以上不满5000张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三、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等情形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100盘(张)以上不满500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200盘(张)以上不满1000盘(张)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200副(册)以上不满1000副(册)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1000张以上不满5000张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四、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500盘(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1000盘(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0副(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5000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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