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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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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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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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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什么问题?

  摘要:行贿是指当事人为了谋求某些利益而给予国家公职人员财物的行为。那么,在认定行贿罪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收受他人财物的违法所得,其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

  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而无论该亲属本身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因此行贿罪的认定应该满足当事人利用职务上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违法所得,其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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