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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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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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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职务犯罪

玩忽职守罪是怎样刑事处罚的?

  摘要:众所周知,政府部门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不过,在实践中有的工作人员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或者,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那么,玩忽职守罪刑事处罚是怎样的呢?

  1、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3、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其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1)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1)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4、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2)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是与玩忽职守罪客观行为特征不同以及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所以不能按照玩忽职守罪量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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