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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违约金法律是有规定的,不是双方当事人进行说多少就是多少的,是根据合同的总额进行计算的。那么,违约金约定过高时,如何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可见,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若超过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有违约金的条款,这个是对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无形约束。违约金法律是有规定的,不是双方当事人进行说多少就是多少的,是根据合同的总额进行计算的。不可以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超过了需要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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