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刑事辩护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判多久?

一、挪用资金罪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挪用本单位资金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为40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200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6、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1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7、挪用本单位资金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法律依据

1、《刑法》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