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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都知道每一件关于刑事诉讼的案件都是具有一定的刑事诉讼标准的,那么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标准是什么了,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第128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第141条规定,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案件,必须做到“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162条规定,法院经过审理以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这些规定说明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中,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是办案人员运用证据的重要原则。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和当事人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在刑亊诉讼法的各个诉讼阶段,由于诉讼行为的不同,以及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的不同,证明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吧。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是我国刑事证据理论研究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英美法系国家一般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设置了多元的证明标准。多年来,我国的诉讼制度采用的是客观真实模式下“一元制”的证明标准,即都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早在2002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民事诉讼确立了新的证明标准,但与人性命攸关的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在建构上不但落后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而且也没能建立了完备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明标准。笔者认为我们应借鉴两大-法系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现行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进行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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