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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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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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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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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在我国刑事纠纷中律师具有哪些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如果遇到了关于法律相关的问题,就会去咨询相关的律师来为自己进行维护,那么在刑事纠纷庭审的中,律师具有哪些权利了,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

  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

  (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

  (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

  (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

  (8)有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

  (9)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

  (10)有拒绝辩护的权利;

  (11)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

  (12)有控告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辩护律师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3)有获得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14)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出庭辩护通知书的权利;

  (15)在侦查阶段有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权利;

  (16)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权利;

  (17)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18)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在刑事案件中首先作为律师可以比一般人提前介入司法程序,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会见当事人还包括取证方面都是有特权的。 1、侦查阶段 (1)辩护律师:(非辩护人身份) ①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侯审  ③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 ④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⑤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第75条) (2)其他辩护人——没有权利 2、审查起诉阶段 (1)阅卷权:(第36条) ①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会见和通信权(第36条) ①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也无需批准) 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第37条) ①辩护律师: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C、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②其他辩护人:无此权利 (4)发表意见权(第139条) 均有  (5)申请取保候审权(第39条) 仅有辩护律师有此权利 (6)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第75条)——均有 3、审判阶段 (1)阅卷权:(第36条) ①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会见和通信权(第36条) ①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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