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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中国刑事和解制度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小心与他人发生了某些事故,需要负刑事处罚的时候,双方是否可以私下的进行和解了,中国刑事案件的和解制度是什么了,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

  刑事和解是一种正在我国提倡和推行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直以来受到广泛关注,特别是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刑事和解制度再次成为热门话题。我国现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要求通过各种方法,包括法律手段,化解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使社会得以长治久安。而刑事和解作为解决刑事冲突的有效方式之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一条新的实践思路。在这种大环境下,新刑诉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中用了一章的篇幅对刑事和解作出具体规定。本文欲通过对刑事和解的概念、特点等方面的探讨,浅析刑事和解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罪刑法定的关系。         一、刑事和解的特点          刑事和解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和解的一种结案方式。主要通过中间人使被害人和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了有利于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刑事和解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有可和解性。这类刑事案件大多发生在熟人社会中的过失或者轻伤害案件,双方矛盾并不大,只是因为一些琐事而发生纠纷,事发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均有和解的意愿,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多数案件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形式就可以处理。          2、自主性。刑事和解制度贯彻自愿与合法原则。犯罪行为发生后,在可和解的案件范围内被害人有权选择和解或者是不和解,被告人也有同意和解或不同意和解的自主权。双方当事人能不能达成和解,能在多大范围内达成和解,和解的形式等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权衡。          3、以过失犯罪、轻微犯罪为主。在轻微刑事案件中,以故意伤害案(轻伤);过失致人重伤、盗窃案等居多,多是刑法第四章、第五章中,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一、刑事和解概述         (一)刑事和解的内涵          刑事和解,又可以说是被害人同加害人的调解或者和解,通常指犯罪行为发生后,在第三方调解人的推动下,被害人同加害人直接对话和交流,一起协议商谈,形成双方都同意的经济赔偿方案,司法部门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对被害人有利的刑事责任处理的活动,并达到有效解决刑事分歧的目标②。这些措施包括金钱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置两个和解进程。在和解的过程当中,被害人可完整陈述加害人的犯罪行为给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对刑事责任的看法等多个领域的内容,允许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选择均认可的解决措施来弥补犯罪所造成的既定损失以及伤害;在处置刑事的责任过程之中,加害人能够得到减轻、从轻或免除相应的处罚。这样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被害人可以都得到补偿,同样,加害人也有机会能够改过自新、尽早回归社会。刑事契约的经典存在形态也即刑事和解,不同于“私了”的是该过程处于司法机关的确认和监督之下,也即有效、正当和合法的解决了纠纷。刑事和解相对于辩诉交易有很大区别,辩诉交易中对于是否采取交易,公诉人往往会依据所掌握的证据是否能够胜诉来决断,对于被害人意见往往不做过多考虑,其条件也不涵盖赔偿和道歉,被害人并非核心主体,往往造成是在背离被害人的意愿情形下交易的。而利益最大化才是刑事和解过程中加害人和被害人共同选择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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