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我们之所以有一个和谐安稳的社会,这一切都是刑法的功劳,有了刑法就能打击哪些违法犯罪的人,那么我国刑事违法有哪些罪行了,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具体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 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 叛逃罪, 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等 12 个罪名。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 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又属于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具体又分为八类: ( 一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二 ) 走私罪 ( 三 )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四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五 ) 金融诈骗罪 ( 六 ) 危害税收征管罪 ( 七 ) 侵犯知识产权罪 ( 八 ) 扰乱市场秩序罪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人权以及人身损害罪等)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 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具体包括:故意杀 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制职工劳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其一是由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再审查起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批准逮捕。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有考核指标的压力,公安机关的部分干警认为在查实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有初步证据证实该犯罪事实是被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所为时,就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所以,对发现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漏罪或新罪的情形下,有的公安机关将此类案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构成三要件的规定,此类罪犯已经被羁押在看管场所之内,已无社会危害性可言,即使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仍只能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其二是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直接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侦查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即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如果罪犯在监狱之外服刑的,应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对于漏罪和新罪,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和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比较以上两种处理方式,对于已经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被公安机关发现漏罪时,笔者赞同侦查完毕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观点。首先,按照刑事司法实践术语的通解,批准逮捕对应的行为术语是提请,审查起诉对应的行为术语是移送,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中的“处理”应理解为“审查起诉”较为合理。其次,公安机关笼统将上述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缺乏法律依据,如果罪犯已经被依法羁押,也不存在妨碍或有害侦查顺利进行的情形,那提请批准逮捕的正当性如何体现?再次,将此类案件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不仅能减少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案件的工作量,从而节约司法资源并能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同时还能遏制公安机关以保障侦查进行为由将罪犯由服刑场所提押到临时羁押场所,有利于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