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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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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刑事辩护

刑事纠纷律师的使命和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某些事情陷入某些方面的刑事纠纷,那么关于刑事纠纷当律师被当事人聘请的时候,律师的使命和责任又是什么了,来看看下面相关的具体内容,了解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虽然有所谓的“无罪推定”原则,但实际上大部分刑事被告确实犯了被指控的罪行。在刑事司法制度中,最难向公众解释的诉讼角色就是那些为有罪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在任何社会中,这些律师都往往是被攻击的对象。他们的动机被误解,他们被认为置对委托人的忠诚于对社会的忠诚之上,在公众的意识中他们和其委托人的罪过联系在一起。如果他们辩护成功,使那些有罪的被告无罪释放,他不会得到社会的颂扬,反而可能被指为罪犯的帮凶。

  事实上,热诚的辩护律师是自由的最后的堡垒,是公民与过度强调社会秩序的政府之间的最后屏障。辩护律师的工作就是去协助被告清晰地表述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是挑战政府,要求处于优势的政府对处于劣势的个人所采取的任何行为都必须是正当的、合法的。

  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必要惩罚那些犯罪者。考虑到掌握了各种司法资源的政府在刑事诉讼中相对于个人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考虑到权力总是容易被滥用,国家又制定了一些法律规则限制政府行为,防止其本身成为最强大的“恶”,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对此,霍姆斯大法官形容:“让一些罪犯逃脱刑事责任比让政府扮演卑劣角色,罪孽要小得多”。因此政府追究犯罪的行为本身也应有一个限度,那就是不能违反有关法律。否则该行为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通过该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就不应被采纳。

  政府追究犯罪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则。如果一方面规定这些规则,另一方面又允许政府去违反,那将是对法律最大的嘲讽。因此政府在要求法院审判被告人时,被告人实际上也在律师的帮助下要求法院审判政府的不当行为。也就是说辩方可以转变被动受审的局面,积极进攻,让政府的不当行为受到审判。世界各国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任意自白规则都是辩护律师积极进攻的手段。这对于规制政府行为使其合法行使意义极为重大。

  政府违法侦查所取得的证据不能被法庭采纳可能导致在某些情况下放纵了犯罪,但这是一个法治国家必须付出的代价。而辩护律师攻击政府的违法取证活动,从而使有罪者被释放的行为本身就不应是被指责的对象,而应被看作是促使政府行为正当化的途径,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英国律师亨利﹒布鲁汉早在1820年就提出:“辩护人对于他的当事人有着非常神圣的义务,因而全世界中只知道为他一人履行职务,且仅止于这个当事人,别无他人。为了拯救当事人而去使用各种适当的方法,或利用各种机会,以他人甚至辩护人自己为代价来保护当事人,这是身为辩护人最重要也是最毫无疑问的义务。他不能去思考他的辩护可能带给他人紧张、折磨、痛苦或者毁灭。不仅如此,如果需要的话,他必须将爱国者的责任与辩护人的义务分开,他必须不顾后果的继续下去,保护他的当事人,如果上天注定他的命运如此,即使会导致他的国家陷于混乱也应在所不惜。”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亚论﹒德萧维奇对此持相同观点。他说,他在为被告辩护时,心里只有一个信念:用各种公平合法的方法打赢官司,使其当事人无罪释放,而不去想后果如何。他并不会为帮助一个杀人犯无罪开释而愧疚,就象一个外科医生不应该为了医治一个康复后却去杀害无辜的病人而感到悔恨一样。因此,辩护律师所考虑的不应是有罪者是否受到惩罚,而是自己是否运用了一切公平合法的方法为其当事人辩护。正如美国学者詹姆斯﹒米尔斯所说过的那样:“刑法对于辩护律师而言,不意味着衡平、公正或适当的刑罚或报复,而仅意味着为他的当事人争得一切可以争得的东西。

  刑事辩护律师,是指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以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专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执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审判(一审、二审)阶段,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是不尽相同的。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

  1、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5、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审判阶段的律师服务:

  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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